山东明磊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明磊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高密市冠祥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785执1083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高密市冠祥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第四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山东**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高密市冠祥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第四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长期履行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近期执行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141号)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作出的(2020)鲁0785民初170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李卓志

审判员  王进军

审判员  张 萍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刘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