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西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某某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渝0152民初1868号
原告:重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潼南区梓潼镇接龙大厦C幢二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3203695332N。
法定代表人:周南俊,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秦旭,重庆水木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1972年7月24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潼南区。
原告重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4月22日立案受理后,原告重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是对自己民事权利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重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984.48元,减半收取计992.24元,由原告重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刘波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三日
书记员  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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