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振兴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三正路面工程有限公司宿城分公司、某某市振兴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1311执保386号
民一庭:
你庭于2022年3月4日移交我局执行申请人苏州三正路面工程有限公司宿城分公司与被申请人**市振兴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我局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于2022年3月6日对**市振兴水利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431892元进行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实际冻结金额为584.87元。现已完成相关保全事项,故此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