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1402执1639号
申请人:德州市百斯特电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胜全,经理。
被执行人:***,男,1970年3月出生,汉族,住德州市德城区。
被执行人:**,女,1971年2月出生,汉族,住德州市德城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德州市百斯特电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且双方都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2019)鲁1402民初173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审判长 刘振明
审判员 胡 东
审判员 曹富新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
书记员 赵智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