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岳西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皖0828执639号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安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04月20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共计4个月的生活护理费和伤残津贴30901元;并承担执行费364元。
执行中,被执行人安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自动履行了上述法定义务,本院对其被执行人信息予以屏蔽。2020年4月23日,申请执行人***领取了执行案款,并确认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皖0828执639号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安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岳西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