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112执恢422号
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80000.00元。被执行人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已经将本案执行款全部自行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结案申请。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吉0112民初1680号民事判决书中执行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