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大青鸟安全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北京北大青鸟安全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沈阳东大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辽0102执恢544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北京北大青鸟安全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沈阳东大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依据为(2019)辽01民终3826号民事判决书,现被执行人已归还全部欠款,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证明。
执行员  李腾蛟
书记员  于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