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粤建设有限公司

眉山市鑫益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广东金粤建设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1402执保3号

东坡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关于你庭移送执行局的申请人眉山市鑫益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保全被申请人广东金粤建设有限公司、信利(眉山)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财产一案中,我局依据(2021)川1402民初8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内容,于2021年1月6日对被申请人广东金粤建设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进行了限额130万元的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本案现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东坡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二〇二一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