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胜格通用电器有限公司

临沂市胜格通用电器有限公司、日照光亮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鲁1302执异579号
案外人:***,男,汉族,1980年3月8日出生,住临沂市兰山区。
申请执行人:临沂市胜格通用电器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05495484-6,住所地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与金坛路交汇处西20米路南。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执行人:日照光亮商贸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55994953-2,住所地日照市海滨二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经理。
本院在执行(2019)鲁1302执恢1278号案件,即申请执行人临沂市胜格通用电器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日照光亮商贸有限公司、第三人临沂沐恩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外人**志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审查过程中,**志向本院提出撤回异议的申请。
本院认为,案外人***自愿撤回异议,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五十四条(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案外人***撤回异议申请。
审判长郝中勇
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廖丽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