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陕0602执2668号
延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延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9)陕0602民初386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该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延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19年9月15日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偿还申请执行人案件款200000元及加倍支付迟延期间债务利息、支付案件受理费2150元,承担本案执行费2900元。2019年9月18日,被执行人***向本院交纳了205050元,本院提取了2900元执行费,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9月19日领取案件款202150元。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19)陕0602执2668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19年9月19日结。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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