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起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扶余市东瑞食品有限公司、吉林省起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扶余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781执2598号
吉林省起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扶余市东瑞食品有限公司与吉林省起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你应向扶余市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5773元,在执行过程中,现已执行到位5773元。至此,扶余市人民法院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0781民初102号民事判决书中确定案件受理费给付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