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圣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肥圣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肥西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皖0123执2082号
申请执行人:***,汉族,住安徽省肥西县。
被执行人:合肥圣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官亭镇。
法定代表人:孙道胜。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合肥圣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皖0123执208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孙 昊
审判员 黄邓明
审判员 周 伟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九日
书记员 林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