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通知书
(2023)辽0304执872号
鞍山飞云门窗有限公司:
鞍山飞云门窗有限公司与鞍山永盛房屋开发有限公司、鞍山鲲鹏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辽0304民初6023号已发生法律效力。你/你单位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补充提交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
二、请提供接收执行案款的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
三、本案由法官负责执行。
特此通知。
二O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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