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嘉隆建设有限公司

衢州嘉隆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祥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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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省 龙 游 县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0825执1671号
衢州嘉隆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祥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衢州嘉隆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祥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2021)浙0825民初118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衢州嘉隆建设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10月8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浙江祥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直接向申请执行人支付861232元,并交法院执行费11012.32元,本案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浙0825执1671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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