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东营市生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502执1790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男,1995年1月10日出生,汉族,住东营区。
被执行人:东营市生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东营市东营区千佛山路1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6944047704。
法定代表人:苏小确,经理。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东营市生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双方达成和解,需长期履行,该案应依法终结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鲁0502执179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王 丽
审判员 高 敦
审判员 刘建民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七日
书记员 刘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