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上好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泗阳县三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某某、某某市上好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书内容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案 号





(2021)苏1323执1918号









案 由





追偿权纠纷









受送达人





泗阳县三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市上好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执行当事人情况





申请执行人:泗阳县三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泗阳县众兴镇北京中路1号。

法定代表人:施秀芝,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朱亚洲,该公司员工。

被执行人:**市上好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泗阳县众兴镇淮海东路36号。

法定代表人:徐彩霞,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男,1971年12月21日出生,汉族,住泗阳县众兴镇。









案件执行情况及通知内容





我院在执行泗阳县三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市上好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中,本案申请执行标的220189元,经本院立案受理后,本案执行标的已全部执行到位,至此,泗阳县三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2018)苏1323民初8240号生效法律文书中,**市上好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