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东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东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债权转让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苏1311执保379号
来龙法庭:
申请人***与被告**东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债权转让纠纷一案,受你庭委托,解除对被申请人**东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910566832268)名下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分公司的银行账户(账号:15×××62)的保全措施,解除保全金额350000元。现已执行完毕并将结果反馈给你庭。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