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力成电力设备安装维修有限公司

北京顺力成电力设备安装维修有限公司与**工匠(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13民初13694号 原告:北京顺力成电力设备安装维修有限公司,住所地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顺达路6号1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102563613K。 法定代表人:**,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亿中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亿中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工匠(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6835611138。 法定代表人:***。 原告北京顺力成电力设备安装维修有限公司与被告**工匠(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8月11日立案。原告北京顺力成电力设备安装维修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诉讼费交款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北京顺力成电力设备安装维修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