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格建设有限公司

保全人上海赛瑞斯环保科、保全人江苏金格建设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1311执保1408号
民一庭:
你庭于2021年9月23日移交我局执行申请保全人上海赛瑞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保全人江苏金格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我局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于2021年9月26日对结被申请保全人江苏金格建设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3万元进行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实际冻结金额为13万元。现已完成相关保全事项,故此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