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浙0111执2770号
申请执行人杭州富阳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孙富良、吴花珠、***、盛相国、浙江良友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富阳市上官乡江华文体配件厂、骆华英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杭州富阳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孙富良吴花珠、***、盛相国、浙江良友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富阳市上官乡江华文体配件厂、骆***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案款申请人已向本院出具结案证明书,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