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0304执144号
本院立案执行的被执行人湖南湘北通程有限公司罚金执行一案,现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20年修正)第64条之规定,本案执行结案。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九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20年修正)
64.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执行完毕;
(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3)终结执行;
(4)销案;
(5)不予执行;
(6)驳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