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翼辰加固工程有限公司

延安圣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翼辰加固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陕0602执3203号
陕西翼辰加固工程有限公司、延安圣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执行的陕西翼辰加固工程有限公司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2021)陕0602民初3527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延安圣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1450000元,案件受理费9108元,执行费16900元。经本院线上总队总查询,被执行人延安圣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有存款,本院依法予以划拨1456008元,本院提转执行费16900元,剩余1459108元,申请执行人陕西翼辰加固工程有限公司已全部领取。至此本案全部执行完毕。本院认为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2021)陕0602民初3527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通知如下: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2021)陕0602执3203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本院于2021年12月23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