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秦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建工第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陕0103执2125号 陕西秦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建工第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秦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陕西建工第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本院(2022)陕0103民初1547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执行标的---259262.57元及利息、***行金。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向本院缴纳案款303951.96元,包含本金259262.57元,利息33583.38元,***行金4038.01元,诉讼费2790元,扣除本案执行费4278元,剩余款项全部发放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申请结案,案件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3)陕0103执2125号案件执行完毕,于2023年3月6日结案。 二〇二三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