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工第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永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陕西建工第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陕0118执3353号 申请执行人:陕西永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陕西建工第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永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陕西建工第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1649270元(含执行费1871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人民币1649270元,本院已将案件款1630560元转付给申请执行人。本案执行费18710元被执行人已经交纳。至此,陕西永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陕0118民初272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