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天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六安市裕安区三川苗木场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皖1503执2933号

六安市裕安区三川苗木场:(申请执行人)、安徽省天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六安市裕安区三川苗木场与被执行人安徽省天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5548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55480元,其中,本金255480元,利息0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0元,(未执行到位的0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0元)。本院已于2021年8月26日将该款转付给六安市裕安区三川苗木场(申请执行人)。至此,六安市裕安区三川苗木场(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皖1503执2933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皖1503执2933号

六安市裕安区三川苗木场:(申请执行人)、安徽省天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六安市裕安区三川苗木场与被执行人安徽省天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5548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55480元,其中,本金255480元,利息0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0元,(未执行到位的0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0元)。本院已于2021年8月26日将该款转付给六安市裕安区三川苗木场(申请执行人)。至此,六安市裕安区三川苗木场(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皖1503执2933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