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黔0627执1059号
申请执行人:***,男性,1970年2月8日出生,住贵州省织金县。
被执行人:铜仁梵净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52060005707318XM,住所地铜仁市碧江区。
法定代表人:龙秀松。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铜仁梵净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案件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2020)黔0627执1059号案件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田永山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
书记员 何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