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利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段秀峰申请执行山西利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原平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晋0981执40号
申请人段**,男,1980年8月12日出生,汉族,原平市大牛店镇中神山村人,农民,住本村。
被执行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申请人段**申请执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7日作出的(2015)忻中民终字第73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案件原告于2016年2月1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暂无履行能力,经合议庭合议此案暂缓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15)忻中民终字第736号民事判决一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执行员***
执行员***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