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北华建实验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龙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中北华建实验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京0115民初6085号
原告北京龙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中北华建实验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北京龙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北京龙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理由正当,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北京龙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审 判 员  赵 雪
法官助理  邵 慧 书 记 员  常温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