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1084执262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天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在高邮市佳醇路318号。
法定代表人:张国祥,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65年10月19日生,汉族,高邮市人,住高邮市。
关于江苏天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双方已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请求法院实体结案。(2021)苏1084执905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判员 郭兆斌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书记员 邱汪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