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玉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德州百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1402执保708号 申请保全人:**,男,1969年7月14日出生,汉族,住德州市德城区。 被申请人:德州百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德州玉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女,汉族,住德州市德城区。 被申请人:***,男,汉族,住德州市德城区。 申请保全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冻结被申请人德州玉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德州银行8090××××3954-00000账户存款51886.23元。冻结被申请人德州玉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1006××××7777账户存款115582.37元。冻结期限自2021.12.18-2022.12.18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立案的(2021)鲁1402执保708号案件全部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一月六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