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1402执保708号
申请保全人:**,男,1969年7月14日出生,汉族,住德州市德城区。
被申请人:德州百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德州玉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女,汉族,住德州市德城区。
被申请人:***,男,汉族,住德州市德城区。
申请保全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冻结被申请人德州玉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德州银行8090××××3954-00000账户存款51886.23元。冻结被申请人德州玉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1006××××7777账户存款115582.37元。冻结期限自2021.12.18-2022.12.18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立案的(2021)鲁1402执保708号案件全部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一月六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