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椒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资中县文荣苗圃场、成都市金椒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金堂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通知书
(2019)川0121执913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资中县文荣苗圃场与被执行人成都市金椒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立案执行。执行中,本院依法划拨了被执行人成都市金椒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175978.11元,扣除执行费2489元,支付申请执行人173489.11元,被执行人成都市金椒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将(2018)川0121民初3648号民事判决书中确定的付款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