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裕华区大唐模板租赁站、河北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冀0108执恢339号
申请执行人:石家庄市裕华区大唐模板租赁站,住所地石家庄市裕华区建通街长城制毯场院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30108600051987。
被执行人:河北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石家庄市新华区康乐街8号尚德国际5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72081405。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石家庄市裕华区大唐模板租赁站与被执行人河北瑞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于2019年8月9日申请撤销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2017)冀0108民初347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八月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