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德康体育建设有限公司

江西永新和泰混凝土有限公司、江西德康体育建设有限公司永新县分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赣0830执保89号
申请人:江西永新和泰混凝土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才丰乡龙安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30556003522T。
法定代表人:罗文斌,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江西德康体育建设有限公司永新县分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禾川镇建设西路三湾丽景城3栋楼11号店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30MA39B8QT5N。
法定代表人:周满树,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江西德康体育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丰溪街道水南新区六区七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2079045905R。
法定代表人:周满树,系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人江西永新和泰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西德康体育建设有限公司永新县分公司、江西德康体育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江西永新和泰混凝土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江西德康体育建设有限公司永新县分公司、江西德康体育建设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1,296.4,099万元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申请人江西永新和泰混凝土有限公司提供了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江西雄屹皮业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江西德康体育建设有限公司永新县分公司、江西德康体育建设有限公司价值1,296.4,099元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审判员  段伟良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蒋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