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电辽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广电辽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曾用名北方联合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东东分公司)等企业借贷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辽01执保391号
中国广电辽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广电辽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曾用名北方联合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东东分公司)、丹东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中国广电辽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广电辽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曾用名北方联合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东某分公司)与丹东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保全单位人民币128500元,查封被申请人丹东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名下的房产及土地。至此,中国广电辽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广电辽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曾用名北方联合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东东分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01民初2213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长 :***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