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景成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四冶金建设公司与瑞丽航空有限公司、云南景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云01民初4063号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四冶金建设公司诉被告瑞丽航空有限公司、云南景成集团有限公司、瑞丽市美景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瑞丽景成医院有限公司、云南景成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19日立案。原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四冶金建设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四冶金建设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  余锋 审判员  汪佳 审判员  李希
法官助理寸杨杰 书记员叶芳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