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龙人凯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河北龙人凯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隆化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冀0825执保78号

申请人祝万君与被申请人河北龙人凯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纠纷一案,隆化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冀0825财保53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于2020年4月28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河北龙人凯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隆化县教育和体育局的工程款20万元。本院于2020年4月29日将本案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