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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庆会民事经济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
执 保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辽1103执保508号
申请人:白庆会,男,1975年11月25日出生,住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
被申请人:辽宁金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住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名下阜新银行账户内无存款,依据《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案以无财产可保全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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