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1425执1990号
溧阳市溧城***机械设备经营部、大***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0年12月18日立案执行的(2020)鲁1425执1990号溧阳市溧城***机械设备经营部与大***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据齐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1425民初4299号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大***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应于2020年12月15日向申请人溧阳市溧城***机械设备经营部支付各项损失128万元,本院于2020年12月21日扣划被执行人溧阳市溧城***机械设备经营部银行存款1303583元,扣除执行费15283元,剩余案款1288300元过付给申请人溧阳市溧城***机械设备经营部,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