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中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汉中胜涛电器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与陕西安中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陕0702执保323号
申请人****电器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陕西安中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1日立案,现将执行情况通知如下:
按照(2020)陕0702财保2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的内容,本院执行局依(2020)陕0702执保32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1、于2020年9月14日解除冻结被执行人陕西安中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银行汉中分行(账号为XXX)的存款509800.22;
2、于2020年9月14日解除冻结被执行人陕西安中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汉中东大街支行(账号为XXX)的存款509800.22;
3、于2020年9月15日解除冻结被执行人陕西安中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汉中天汉大道支行(账号为610016553000********)的存款509800.22;
4、于2020年9月15日解除冻结被执行人陕西安中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汉中西环路支行(账号为XXX)的存款509800.22;
5、于2020年9月14日解除冻结被执行人陕西安中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银行汉中紫柏路支行(账号为XXX)的存款509800.22。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0702执保323号案件的执行实施完毕,于2020年9月20日结案。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