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冀0408执328号
***、***、邯郸市永年区广府建安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邯郸市永年区广府建安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表示(2017)冀04民终6036号民事判决书和解执行完毕,同意法院结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规定(试行)》第10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冀04民终603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