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胜球灯饰集团有限公司

中山市胜球灯饰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凯盛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黑0108执245号
中山市胜球灯饰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凯盛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依据(2015)平商初字第66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中山市胜球灯饰集团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凯盛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259886.84元。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强制扣划被执行人哈尔滨凯盛源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且已全部执结完毕。执行到位标的278291.87。(其中本金259886.84元,利息18405.03元)。本院已于2018年6月5日将该款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中山市胜球灯饰集团有限公司。已缴纳执行费3798元。至此,申请执行人中山市胜球灯饰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执行依据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