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水印天公共造型艺术有限公司

浙江朴舍造型艺术有限公司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浙01执397号

浙江朴舍造型艺术有限公司、杭州水印天公共造型艺术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2018)浙01执397号申请执行人浙江朴舍造型艺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杭州水印天公共造型艺术有限公司纠纷一案,因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人民币147136元(含申请执行费2076元)。现本案已全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