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鲁秀置业有限公司

某某与烟台某某置业有限公司、烟台某某置业有限公司海阳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19)鲁0687民初7号

原告:***,男,1949年2月7日出生,汉族,住海阳市。

委托代理人:王昭越,海阳琴剑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烟台**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烟台市芝罘区。

法定代表人:王友秀,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王新旭,海阳分公司经理。

被告:烟台**置业有限公司海阳分公司,住所地海阳市留格庄镇驻地。

负责人:王新旭,经理。

原告***与被告烟台**置业有限公司、烟台**置业有限公司海阳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成学波独任审理,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被告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本文书内容不公开。

审判员  成学波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书记员  修红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