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黄达输变电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黄达输变电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鄂0602执102号之一
本院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鄂0602民初2431号民事判决,于2020年1月6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襄阳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与被执行人螺霸压缩机有限公司、叶晓飞担保责任追偿权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襄阳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与被执行人螺霸压缩机有限公司、叶晓飞达成了还款计划,并签订了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中止本院作出的(2018)鄂0602民初2431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张正刚 审判员  刘 俊 审判员  韩 冬
书记员  耿皓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