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天下石仓(天津)有限公司与中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05民初79064号 原告:天下石仓(天津)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科技***道198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天下石仓(天津)有限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天下石仓(天津)有限公司员工。 被告:中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里103号中国工艺大厦十层1014。 法定代表人:***。 原告天下石仓(天津)有限公司与被告中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天下石仓(天津)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天下石仓(天津)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天下石仓(天津)有限公司撤诉。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  刘 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