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世博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莆田市启元贸易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闽0305执恢306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71号国贸广场27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26452938K。 负责人:**。 被执行人莆田市启元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办事处北磨凤达花园1号楼130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0789045010P。 法定代表人:随玲,总经理。 被执行人福建正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大道锦绣路皇城水岸A2幢16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0685079275Q。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莆田世博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东圳西路525号3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06692588396。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中建正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华东大道530号宏基财富中心22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078900952XW。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随玲,女,1991年9月10日出生,汉族,住所地安徽省蚌埠市***县。 被执行人***,男,1991年9月11日出生,汉族,住所地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 被执行人***,女,1988年2月1日出生,汉族,住所地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 被执行人***,男,1985年1月18日出生,汉族,住所地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 被执行人***,男,1979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住所地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 被执行人***,男,1973年8月16日出生,汉族,住所地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 被执行人莆田市鹏翔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住所地莆田市荔城区黄石工艺美玉城珠宝区B1-2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0569270056U。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87年7月16日出生,汉族,住所地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 申请执行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与被执行人莆田市启元贸易有限公司、福建正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莆田世博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中建正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随玲、***、***、***、***、***、莆田市鹏翔珠宝首饰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对被执行人***、***位于福州市晋安区名下房产进行变现处置,经过两次拍卖和一次变卖,均无人应买,且申请执行人不同意以物抵债。因申请执行人与其他案件当事人正在协商,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暂缓处置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闽03民初379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周长珊 执行员  *** 执行员  ***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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