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1102执保1577号
申请人山东明亮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日照市东港区日照街道相家庄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4日作出的(2020)鲁1102财保65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本院作出(2020)鲁1102财保650号民事裁定,对被申请人日照市东港区日照街道相家庄村民委员会在日照东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郊支行9110111203542050000482账号的存款20万元的冻结。
在执行实施过程中,本院已向日照东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郊支行送达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已解除查封。
至此,本案法律文书确定的保全事项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执行的(2020)鲁1102执保1577号一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