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富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金湖县富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金湖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苏0831执1835号
***:
你申请执行金湖县富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34644元。经本院执行到位136018元。其中本金122380元、诉讼费1374元、利息10979元、迟延履行金1285元。执行费1920元由被执行人承担。至此,(2017)苏0831民初2308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