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津0104执恢762号
***、天津**信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天津**信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津滨劳人仲调字[2020]第60273号仲裁调解书申请人本次申请执行的内容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本院(2022)津0104执恢762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附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四除执行财产保全裁定、恢复执行的案件外,其他执行实施类案件的结案的方式包括:
(一)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