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津0104执恢666号
***、天津**信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天津**信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一案,津滨劳人仲裁字【2020】第60274号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的规定本院(2022)津0104执恢666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本裁判文书所依照法律规定的具体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64条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